前天到圖書館去時,在兒童圖書部門的書架上發現一本屬於成人部的書,為甚麼會放錯呢?陳伯細讀書脊上的編號,發覺編號是正確的,但是在數字前頭沒有代表兒童書的「J」字,由此可知是圖書館員誤放,而不是讀者弄錯的,如果沒有人借閱,這本書不知何時才可回到成人部,而找書的讀者,未必會懂得來兒童部踫運氣啊。
陳伯本想一笑置之,但一時間恍似方潤上身(呵呵),反正是舉手之勞,便把書拿出來,放到上一層的成人部,「正確」的書架去了。
為甚麼童書和成人書,會使用相同的編號,只靠有沒有J字來區分呢?
在這裡出現的都是漫無目的,類似筆記的東西,遇上有趣,可發展的題目,才另行制作放入瞳瞳網去。
2 則留言:
1. 我相信讀者「自作聰明」放錯的機會比館員大,畢竟館員對這些字母是很敏感的(他們每天就是對住這個)。兒童館的人見到沒「J」字的書應該會送回另一層。
2. 其實我才沒那麼「神心」 ^_^'
如果是路過,放到書車上就可以﹔如果是職員,拿去「後台」有一部專門把書送回另一館的書車就可以了(收館時有館員負責把書送過去)。
他們要謝謝你啦。
3. 因為分類號反映的是書本身的內容,例如中文的科學書就是300,無論給誰看都一樣。
前面加字母,正正就是用來區分位置。
這道理在大學都是一樣的,當一間大學有幾間館,也是在前頭加字母標示書籍屬於哪間館。
如果因為屬不同館藏,就要用不同分類號,那麼圖書館就要有很多套不同的分類號。而且讀者使用不同館時也很不方便。
(試想像瞳瞳由兒童館轉為用成人館的情況……等於要重新再適應。)
(後話﹕嚴格而言,很多分類法中有個別號碼是跟讀者群有關的,但很少用到,不贅。比較常見的是859兒童文學,但我不排除成人館也會有。)
(後後話﹕大抵上香港廣泛使用的分類法只有三種﹕公共和學校圖書館中文書用「賴永祥法」、西文書用「杜威法」,原理差不多﹔大學就用「美國國會圖書館法」,分類兼用字母數字。
如果某館藏使用「特別」的分類法,大多是因為那館藏本身就有特別需要—例如音樂圖書館、佛教圖書館—並非為了跟其他館作分辨。)
多謝方公子的解說,如此說來,陳伯茅塞頓開了。
我就知道,圖書館的事問你準沒錯。^_^
陳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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